2014年1月16日,全球报告倡仪组织(GRI)在北京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 G4(简称《GRI G4》)中文版,并要求企业自2016年起披露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均依据G4版编制。该指南是目前世界上使用最为广泛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规则和工具。
《GRI G4》是由2013年全球报告组织(GRI)修订并发布的第四代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此前三版报告指南分别于2000年、2002年和2006年发布。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成立于1997年,是由美国的一个非政府组织“对环境负责的经济体联盟(Coalition
for Environmentally Responsible Economies,CERES)”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UNEP)共同发起的,秘书处设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
GRI的建立,是为了在全球范围内为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供一个共同的框架,GRI的目标在于完善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实务,如同企业或机构发布财务报告一样,推动企业或机构向各利益相关方公开披露其经济、环境和社会绩效信息,定期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并增强报告的可比性和可信度。
GRI报告框架的目标是旨在提供一套广泛为人接受的体系,供公司或者组织汇报其经济、环境及社会绩效。因此,《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并非一种行为守则和业绩评价准则,更不是制定行为的绩效标准(performance
standard),《指南》只是要求企业或者组织披露正在做什么,而至于做得好坏与否,则需要由外界阅读报告的人等来判断。因此《指南》是以自愿为基础的,各种类型、规模、行业和地域的组织都可以运用《指南》。而且,《指南》并不为企业或者组织提供编制报告的方法,而是关注报告内容。
GRI报告框架包含四个部分:《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Guidelines简称《指南》)、各类《指标规章》(Indicator
Protocols)、《技术规章》(Technical
Protocols)及《行业附加指引》(Sector
Supplements)。
其中《指南》是所有其它文件的基础,适用于各类组织,是可持续发展报告框架的核心内容,《指南》共分五个部分。“前言”主要说明可持续发展及透明度的重要性;“简介”对可持续发展报告进行概括;“界定报告内容、质量及界限”则包括界定报告内容的指引及原则、确保报告质量的原则、设定报告界限的指引三部分内容;“标准披露框架”(standard
disclosure)包括对报告中通常要求披露的内容介绍;“报告备注”(general reporting
notes)则包括数据收集、报告形式及频率、认证、术语汇编以及鸣谢。其中,“界定报告内容、质量及界限”及“标准披露框架”是《指南》最重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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